作者: 儿子娃娃

  • 十大管理思想精髓

    tb19        我们选出10位管理大师,选择的标准是他们所取得的国际公认的成就管理思想工具是更高层次和意义上的工具,或者说它是为了制造一般工具的“工具”。这使它很难被掌握,但一旦掌握,你就会感到心手相应,游刃有余。

    1.德鲁克的思想

    为了准确地了解“现代管理之父”彼得德鲁克Peter Drucker)在过去60余年中对世界的贡献,我愿意和读者一起分享20009月我在美国德鲁克档案馆发现的彼得 德鲁克关于《我认为我最重要的贡献是什么?》一文。这篇定论性文章的原件打印在德鲁克的私人信笺上,并有他的亲笔签名

    我认为最重要的贡献是什么?

    ——早在60年前,我就认识到管理已经成为组织社会的基本器官和功能

    ——管理不仅是“企业管理”而且是所有现代社会机构的管理器官,尽管管理一开始将注意力放在企业

    ——我创建了管理这门学科

    ——我围绕着人与权力、价值观、结构和方式研究这一学科;尤其是围绕着责任管理学科是把管理当作一门真正的综合艺术

     彼得 德鲁克 1999118日 ”

    作为一种实践和一个思考与研究的领域,管理已经有了很长的历史,其根源几乎可以追溯到200年以前。但管理作为一个学科,其开创的年代应是1954年,彼得德鲁克所著《管理实践》的问世,标志着管理学的诞生。彼得 德鲁克创建了管理这门学科,并精辟地阐述了管理的本质:“管理是一种实践,其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其验证不在于逻辑,而在于成果;其唯一权威就是成就。”

    德鲁克对“责任”、管理人员的“责任”、员工的“责任”以及企业的“责任”谈得很多。1973年,德鲁克将自己几十年的知识经验与思考浓缩到一本书中。这本共达839页的浩瀚巨著以其简洁而浓缩的书名道出了管理学的真谛——《管理:任务、责任、实践》据此,我们可以把管理诠释为:管理任务、承担责任、勇于实践。令人惊奇的是,当我在这本书中搜索“责任”这一词条时,发现该书索引中有多达36处谈到“责任”,而竟无一处谈到“权力”。

    权力和职权两回事管理当局并没有权力,而只有责任。它需要而且必须有职权来完成其责任——但除此之外,决不能再多要一点。”在德鲁克看来,管理当局只有在它进行工作时才有职权(authority),而并没有什么所谓的“权力”(power

    德鲁克反复强调,认真负责的员工确实会对经理人提出很高的要求要求他们真正能胜任工作,要求他们认真地对待自己的工作,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任务和成绩负起责任来

    责任是一个严厉的主人。如果只对别人提出要求而并不对自己提出要求,那是没有用的,而且也是不负责任的如果员工不能肯定自己的公司是认真的、负责的、有能力的,他们就不会为自己的工作、团队和所在单位的事务承担起责任来。

    要使员工承担起责任和有所成就,必须由实现工作目标的人员同其上级一起为每一项工作制定目标。此外,确保自己的目标与整个团体的目标一致,也是所有成员的责任。必须使工作富有活力,以便员工能通过工作使自己有所成就。而员工则需要有他们承担责任而引起的要求、纪律和激励。因此,进入德鲁克管理世界的捷径就是从认识管理人员的责任、员工的责任和企业的责任开始

            文/那国毅教授(北京光华管理研修中心)

    2.波特的思想

     作为哈佛商学院的教授和竞争战略方面公认的权威迈克尔 波特Michael E. Porter)可称作“可能是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商学院教授”。事实也是如此,在20025月埃森哲公司对当代最顶尖50位管理学者的排名中,迈克尔波特位居第一,可谓声名赫赫。

    迈克尔 波特对于管理理论的主要贡献,是产业经济学管理学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在其经典著作《竞争战略》中,他提出了行业结构分析模型,即所谓的“五力模型”,认为:行业现有的竞争状况;供应商议价能力;客户议价能力;替代产品或服务威胁;新进入者威胁这五大竞争驱动力,决定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并指出公司战略的核心,应在于选择正确的行业,以及行业中最具有吸引力的竞争位置

    相应地,迈克尔 波特也提出了“三种通用战略,包括成本领先、差异化和专注化,并说明由于企业资源的限制,往往难以同时追求一个以上的战略目标。

    中国企业家已经非常善于以低成本的方式进行竞争。按照大摩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谢国忠的说法,中国企业在成本方面的固有优势和以低成本方式为主的竞争手段,已使得在某些行业中国内的产品价格决定了其在全球的价格。正如波特指出的那样,成本领先战略的主要风险之一就来自于后来者的模仿而出于种种原因,中国企业目前大多处在全球产业价值链附加价值比较低的制造环节,企业的模仿者过多,产品与服务过于同质化,从而形成无奈的竞争格局。

    成本竞争的苦果使很多企业家认识到需要新的竞争方式,如产品、技术或者经营模式创新来提高盈利能力与水平。波特为这类战略提供了系统化的思考方式,阐述了企业应该在哪些点上建立竞争力,对于经营实践具有非常好的指导作用。对于中国的管理实践者而言,波特战略理论的意义更多在于阐明了企业战略性思考的重要性。企业经营并不是具有杰克?韦尔奇所说的勇气就已足够,中国企业家缺的不是勇气,而是大胆决策前的谨慎思考,怎样选择最有利的战场、时机和方式进行出击。

    波特战略理论被视为80年度主流的战略理论而商业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使得其理论在某些方面已经不太适合当今管理实践的需求。如他的战略观念将现有的产业结构视为既定,较少考虑产业变革以及相应如何建立长期竞争优势方面没有论述。

    也正因为他假设的产业结构是比较确定的,“五力模型”很难用来分析迅速变化或前景不确定的某些行业。电信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技术的迅速发展、标准的不断变化、政府管制政策的调整,使得产业充满不确定性,很难用波特的框架预测行业的竞争格局。

            文/樊应斌经理(毕博管理咨询公司)

    3.哈默尔的思想

    加里 哈默尔Gary Hamel)是 Strategos 公司的董事长暨创办人,也是前伦敦商学院战略及国际管理教授。他是战略研究的最前沿大师,被《经济学家》誉为“世界一流的战略大师”。

    1990年,加里 哈默尔和普哈拉C. K. Prahalad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企业的核心能力。他认为和顾客所需要的最终产品不同,核心产品是企业最基本的核心零部件,而核心竞争力实际上是隐含在核心产品中的知识和技能。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际上是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源泉,但是如何将这种核心竞争力转化为竞争优势,需要一定的条件。

    在两人合著的《竞争大未来》中,哈默尔指出企业必须打破旧有的思想框架,以积极开放的胸怀去思考、接受不同的经营架构,把握未来趋势、建立战略架构、组织核心能力,从而在创新中掌握竞争优势。在另一本著名的著作《引导革命》中,哈默尔提出企业的创新不是传统上所认为的开发新产品或采用新技术,而是要产生“新概念”。因此企业要积极开发新的概念,并将概念转为现实的企业核心竞争优势

    哈默尔的主要战略思想在于积极建立并发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中国企业尤其要重视这方面的学习。WTO之后,中国的企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从更深的层次上说,这实际上是一种核心竞争力的竞争,如何定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创造竞争优势的前提;在合理定位核心竞争力之后,则是如何发挥这种核心竞争力,在实践中充分发挥竞争优势。这需要一种大的战略眼光,哈默尔的战略思想无疑很有指导意义:在具体的战略选择上,人们多关注技术上的创新,哈默尔则认为,概念上的创新要优先于技术上的创新,概念创新可能更有效果。这就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

            文/林嵩博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4.克里斯坦森的思想

    克莱顿 克里斯坦森Clayton Christensen)是哈佛商学院的工商管理教授,他不仅是个杰出的管理学者,而且是身体力行的管理实践者。

    克里斯坦森在研究中发现,许多优秀的企业——曾经被人们崇拜并竭力效仿——最终却在市场和技术发生突破性变化时,丧失了行业领先地位。而导致这些领先企业衰败的决策,都是在它们被普遍视为世界上最好的企业的时候做出的

    克里斯坦森指出,良好的管理导致这些企业衰败的原因。这一结论出人意料,但却非常合理。这些企业被顾客的意志所左右,勇于投资新技术,用这些技术向其顾客提供更多他们所想要的那种更好的产品;它们认真研究市场的趋势,系统地将资本投向那些可以保证最佳回报的创新上面。在这样的原则下,积极投资于突破性创新不是这些企业的理智的财务决策,所以绩优企业反而难以应对突破性创新

    克里斯坦森提出了一套突破性创新原则,主要内容是

    创建一个围绕突破性技术的新的独立事业部门,不受主流客户的左右,而把自己融入那些需要突破性技术的产品的客户中。

    把实现突破性技术商业化的责任,下放给规模恰好与目标市场相匹配的一个小一点的组织,从而更容易对小型市场上出现的成长机会做出反应。

    既定的思维模式和已有的知识不足以支持对突破性变化进行判断,因此要有计划地学习所需要了解的东西

    组织潜能(组织运行程序和价值观)的可塑性是有限的。分析组织现有的潜能和缺陷,并创造一种新的潜能来解决新的问题

    密切关注市场趋势,了解主流客户如何使用产品,才能在所服务的市场上抓住竞争基础变动的关键环节。

    这一管理思想对中国经理人有三个主要意义:

    1 突破性创新是宏观经济增长中的核心个体经济动力。

    2 被广为接受的良好的管理原则,实际上是因时而异的。克里斯坦森的思想可以帮助经理人员判断,什么时候应该遵从那些广为接受的优秀管理原则,什么时候采用其他原则更合适。

    3 在突破性创新原则的指导下,企业管理者可以同时做好两件事情,一方面保证企业近期内的健康运行,同时动员足够多的资源,关注那些最终可能导致企业走下坡路的突破性技术。

            文/邱琼(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5.彼得斯的思想

    “市场变得像时装、流行色一样不可捉摸,产品更新必须跟上这个‘毫微秒’时代。”被《财富》和《经济学家》誉为“管理学大师的大师”的斯坦福大学企业管理学博士汤姆 彼得斯Tom Peters)如是说。

    彼得斯认为:成功的企业各具特色,但其成功经验却都浅显平常,人人皆知,没有什么“新式武器”。他主张面向市场、面向顾客企业的所有活动都要围着市场和顾客,而且要把顾客当成有血有肉的人,热爱顾客,满足顾客越来越特色化的特定需求,对顾客偏好的变化迅速做出反应,一切以顾客的感觉为依归。

    客户服务的思想已经在中国企业中受到重视,这一思想也将成为中国企业生产销售的主导思想。中国的市场已不再是过去的需求单一的市场。顾客需求的多样性要求企业在进行所有经营活动时,从顾客角度出发,秉承顾客至上的信念进行决策,最大程度地满足顾客需求,实现企业增长。竞争的白热化。愈演愈烈的竞争中,产品差别将不再是竞争的主要焦点。客户服务质量将成为竞争的关键,企业的客户服务做得越好,越有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占上风。

    全新销售时代的到来。传统的销售战略强调的更多是“我们的产品与竞争对手不同”,而未来销售时代将是与顾客合作的时代,要合作,就要和顾客站在一起,为了顾客的利益销售,达成统一的目标,统一的战略,共同分享回报。

            文/闫立罡博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6.明茨伯格的思想

    亨利 明茨伯格(Henry Minzberg)是加拿大著名管理学家,其管理思想也主要体现在组织管理和战略管理方面。

    组织管理学方面,明茨伯格的主要贡献是对于经理工作的分析,《经理工作的性质》是他这方面的代表作之一。明茨伯格强调经理工作组织的巨大作用,指出经理在工作中担任的10种角色挂名领导、联络者、领导者、监听者、传播者、发言人、企业家、故障排除者、资源分配者和谈判者

    明茨伯格第一次从实证角度分析经理的活动在此基础上将经理的类型分为:联系人、政治经理、企业家、内当家、实时经理、协调经理、专家经理、新经理。

        目前,中国职业经理人队伍还处在初创期,职业经理人对企业的作用逐步被认同。这种背景下,明茨伯格关于经理工作对组织作用的分析,非常有助于职业经理人认清自己的价值。同时职业经理人应依据自己的工作特点,准确定位自己的类型。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经理在信息方面的角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监听者、传播者、发言人的工作占用的时间少了。

            文/徐非(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7.柯林斯的思想

    詹姆斯 柯林斯(James C.Collins)曾获斯坦福大学商学院杰出教学奖,先后任职于麦肯锡公司和惠普公司。与杰里.I.波勒斯合著了《基业长青》一书。书中提出了他的主要管理思想。

    “造钟,而不是造时”。柯林斯指出,“伟大的公司的创办人通常都是制造时钟的人,而不是报时的人。他们主要致力于建立一个时钟,而不只是找对时机,用一种高瞻远瞩的产品打入市场;他们并非致力于高瞻远瞩领袖的人格特质,而是致力于构建高瞻远瞩公司的组织特质,他们最大的创造物是公司本身及其代表的一切。”大多数中国企业的领导人在“造钟”上都不成功。“造钟”就是建立一种机制,使得公司能靠组织的力量在市场中生存与发展,而不必依靠某个人、产品或机会等偶然的东西。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完善与规范,企业必须越来越依靠一个好的机制,包括好的组织结构、好的评价考核体系、好的战略管理等。

    “利润之上的追求”与“教派般的文化”。所有伟大的公司都是“务实的理想主义者”,《基业长青》中写到,“利润是生存的必要条件,而且是达成更重要目的的手段,但对很多高瞻远瞩的公司而言,利润不是目的,利润就像人体需要的氧气、食物、水和血液一样,这些东西不是生命的目的。但是,没有它们,就没有生命。”利润之上的追求在伟大的公司里,更是被“教派般的文化”灌输。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利润之上的追求”不明确、不具体,动辄就是空洞的大口号。大部分的中国企业没有意识到企业文化的重要作用。“教派般的文化”指的是伟大公司必须有很强的共同价值观,这是中国企业成为伟大公司的最大挑战。

        “自家长成的经理人”。柯林斯经过研究后发现,“18家伟大的公司在总共长达1700年的历史中,只有四位CEO来自于外部”。“自家长成”的经理人熟悉了解公司文化,更易带领公司进行变革。从国内一些企业的经验来看,内部经理人容易接班,相反“空降兵”即外部经理人接班都不通畅。中国企业应在如何建立内部晋升的机制、如何进行人员培养等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使得“自家的经理人能成长起来”。

            文/陈刚(中国科技大学商学院)

    8.汉默的思想

    1993年,美国管理学家迈克尔 汉默(Michael Hammer)与詹姆斯钱皮(James Champy)在《公司重组:企业革命宣言》中定义企业业务流程重组(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简称BPR):对企业的业务流程作根本性的思考和彻底重建目的是在成本、质量、服务和速度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改善,使企业能最大限度地适应顾客、竞争、变化为特征的现代企业经营环境

    相对“劳动分工原理”和“制度化管理理论”等传统管理思想,BPR强调企业内充分发展与合作。核心内容可归结为:

    “重组”:实行横向集成,实行团队工作方式,纵向压缩组织,使组织扁平化,授权员工自行做出决定,推行并行工程

    强调顾客导向以顾客为中心考虑经营目标和战略导向,根据顾客需求考虑应设置哪些经营过程

    BPR在中国企业实施,必须首先具备三个主要条件:

    1 管理者和员工素质必须提高。领导者要勇于革新,有强烈的市场竞争意识,能与公司内外进行有效沟通,深入领悟 BPR的内涵。在实施 BPR后,员工拥有更多决策机会,必须有相应的高素质。

    2 技术层次必须提高。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信息技术应用层次低,生产技术落后。而BPR应用于现代企业管理,也有赖于信息技术的支持。

    3 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的营造BPR也在转变企业的经营理念,进而要求营造适宜的企业文化。

            文/涂俊博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9.科特勒的思想

    菲利普 科特勒(Philip Kotler)是现代营销的集大成者,被誉为“现代营销学之父”。他几乎成了营销学的同义词——其经典著作《营销管理》一书已经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各国商学院首选的营销教材,其本人也被公认为“20世纪50位最佳管理大师之一”。

    科特勒致力于营销战略与规划、营销组织、国际市场营销及社会营销的研究,其最新研究领域包括高科技市场营销,城市、地区及国家竞争优势研究等。

    科特勒大约在10年前推出的《营销大未来》(原名《社会营销》)一书营销理念从生产观念、产品观念、营销观念最终推进到“社会营销”阶段。在经济日益全球化、世界更趋多极化、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的20世纪末和今天,人们看到的是这样一副景象:环境严重恶化、资源日益短缺、人口急剧增长、全球经济紧缩、社会达尔文主义盛行、公共服务水平下降、艾滋病蔓延、电子垃圾花样百出,等等,所有这些都是社会营销学面临的课题。科特勒提出的“社会营销”观念将营销推进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

    在中国市场全面向买方市场过渡的情况下,科特勒的营销理论对推动营销普及和企业营销水准的提升发挥了重大作用。如今,顾客需求、顾客价值、顾客忠诚、整合营销、营销定位、全球营销等概念在国内已经流传很广,并逐步深入人心,许多企业已经或正在向“顾客导向型”企业转变,一批优秀的企业在全面提升营销能力后已经成功走向了国际市场。

            文/芮新国(MBA,麦肯特企业顾问公司高级营销顾问)

    10.科特的思想

    约翰 科特(John P. Kotter)是世界领导与变革领域的权威,哈佛商学院终身教授。

    科特最重要的思想有下列两项:

    1 领导和管理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管理者的工作是计划与预算、组织及配置人员、控制并解决问题,其目的是建立秩序;领导者的工作是确定方向整合相关者、激励鼓舞员工,其目的是产生变革

    2 企业文化长期经营绩效有巨大的正相关性,文化变革是耗时且极端复杂的八步骤流程,包括A.建立更强的紧迫感 B.成立指导联盟 C.形成远景和战略D.传播变革远景E.授权员工行动; F.创造近期成果 G.巩固成果推行更多的变革 H.深植变革于文化中.以上8个步骤必须依顺序执行,否则成功机会非常微小。

        中国企业管理者一向对“领导”和“管理”区分不清,大家口中的“我的领导”或“本公司领导”,其实指的都是管理者,对于名词认识不清,自然扮演不好对应的内涵

    中国企业少有长久的企业文化强人退休后,企业随之走向败亡之路,“富不过三代”。科特有大量数据支持企业文化与经营绩效之间关系,值得我们深思反省

    大多数职业经理人对变革的认识仅停留在《谁动了我的奶酪》程度,远远不足以真正推动变革,科特提出的变革的八个步骤是我们必须了解的。

        博主转自科学网邹晓辉博客http://blog.sciencenet.cn/blog-94143-374339.html

     

  • 律师漫谈

    tb18        讲的题目定为律师漫谈,其实也就是漫谈律师。
      我想先跟我们同行讲清楚,我不想也不会说假话。如果你们今天听到我在说假话,把我轰走就是了。但我不敢保证不说错话,我几乎天天都说错话。我喜欢胡说八道,如果今天说了错话,你们宽待,你们批判,不要送看守所就可以了。我觉得既然是在同行之间交流,就该把心掏出来,怎么想的就怎么说。说错了,你们原谅就是了,这是我要说的第一点。

      第二点,我之所以还有点胆子坐在这里,因为我有个愿望,就是想广交朋友。我觉得我这个人也贪财,我的财富是朋友。我们今天交个朋友好不好?至于董局方才说,会场上不许交头接耳,我看要允许,不爱听的甚至可以走嘛,何必在这里受罪?总之,随便,自由,好不好。

      今天是漫谈,我列了几个题目,想了几个问题,其中有我自己的,也有些是估计朋友们关心的,至于是不是,对不对,我不敢说,下面依次提。

      第一个问题,我们作为中国大陆的律师,应不应当算作社会精英的一个部分,我们是不是精英?如果是,如果我们有勇气说我们是,那好,作为社会精英,你应当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实现什么样的历史使命?总不能说混口饭吃就可以了,那恐怕不好。说我不是,律师整体是社会精英,我这个个体不是。那么,即便不是,现在你在律师的岗位上,应当实现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应当怎么样去完成你应当完成的作为一个中国人应当有的历史使命?这个问题是不是应当考虑一下?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作为中国大陆的律师,我们是不是应当同商人划清界限,作为律师这个行业,是不是应当跟商业泾渭分明。有人说,我们先过渡一下。怎么个过渡呢?先去挣些钱,然后再返回来服务。允许不允许?当然允许,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即是不是在你的原始积累上有了原罪。这个问题怎么交代,怎么处理,我觉得也应当引起思考。我总觉得,既然做了律师,就不应当是富豪,在中国做律师,如果是富豪,我觉得不适宜。道理我讲不清楚,但是我讲一个实例。美国总统林肯之所以能够做总统,那是因为美国大众把他视为贫民律师。如果当年的林肯是个富豪律师,我相信,他也不会被选为总统。这个问题有一定的复杂性,但是我建议我们大家都思考一下。是不是可以这样想,如果我们律师都太重或者先重私利的话,有没有危害?如果有,危害在哪里?先利而后义者,辱。这话对么?


      第三个问题,如何适当地建立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价值观里,要允许含有私字,要允许。但是我们是不是可能,或者说我们是不是应该把这个私字变成,自我的自。在我们的价值观里边,体现自爱与自重,自立与自强。


      第四个问题,作为中国的律师,现在执业,是不是必须具有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如果不具有独立精神,不具有自由思想,恐怕很难实现我们的任务,是不是这样?如果是,那么一切阻碍独立精神,妨碍自由思想的制度、规则等等,如何排除?敢不敢排除?


      第五个问题,我们的任务,归根结底是要把国家规定的法律付诸实施。从这个意义上看,这是在帮助党和政府去实现他们所规定的一定的秩序。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要冒昧地讲一句,律师本质上是保皇党,这个讲法对不对?我为什么要讲这个问题,因为执掌权力的很多人,当权派们,往往把我们看成异己,把我们的言论,我们的辩护视为异端,总之,有可能是敌对分子,或者干脆就叫阶级异己分子。我在这里保皇,你在那里把我看成是异己,这个矛盾怎么处理、怎么解决?当然,在律师界,在诸位朋友之间,会有革命家。但是,我们在这里所讲的革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暴力行为,不是要推翻什么东西。我们这里所讲的革命,是要把一切腐朽的东西,旧的东西,改得好一点,变得对人民有利一些。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这个世界,我们的前辈们,就有很多优秀人物,我们为什么不可以继承。因此,律师有保皇的实质,但绝不排除我们要做一个革命者,要当一个革命家。我是在给我们自己定位,这里边包含了很多的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第六个问题,在法律共同体里,我们往往讲律师最小最弱,但应冷静地思考一下,我们在法律共同体里是不是弱者。聚二十万之众积三十年之经验,我们现在还是弱者吗?我不大承认,也不服,因为实际情况不是这样。我们现在有了一大批青年才俊,这些朋友,这些同道,他们都能够很准确地把握着现实,做到了脚踏实地,又大多能神驰古今,极目千里,他们站得高,他们看得远,他们肯定能够实现我们律师行业应当完成的任务。所以,我从这方面来看,我认为律师在整个的共同体里,并不是弱者。有一个比较形象的说法,我们这些律师,应当是,一定是,现在就是,含露带刺的玫瑰。我体会,含露,意味着它映照大千世界,一滴露珠是可以映照大千世界的;带刺,我们的这些律师,并不是浑身剑戟,而是说具有风骨,是能直指种种邪恶,种种不合理的现象。有了这两点,他完全够得上人们喜爱的朵朵玫瑰,不仅实有外在之美,还有它内在的大爱的内涵:我们够格。这班才俊,这些朋友,在一个受污严重的大环境里,做到了或者说能够逐渐做到周老夫子所讲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达到了香远益清,已经是亭亭玉立,站得直,站得正。这样的形象,这样的精神,能够征服这个世界,因此在精神领域里面,我们是强者,不是弱者,难道不是吗?我们比哪个更低一些吗?我绝不这样看!提这个问题,是自勉,也是鼓劲,不要气馁嘛。


      第七个问题。古人讲,人有五气,血、脉、骨、神、勇。把它综合起来,是否集中体现为一个人应当具有的正气。古人讲五气把勇放在最后是有道理的,因为这里所讲的勇气之勇,是前四个气的总结和归纳。而正气,恰恰是这五气的集中与升华,做人应当有一股子正气。


      说句闲话。我的一个当事人,鼎鼎大名的鲍/彤先生,被他亲爱的党判了刑,从中央委员会里面清除,判刑七年,剥权两年。从监狱里出来之后,紧跟着一分一秒不差的,又被送到一个不是监狱却与监狱同劣的地方。说:鲍先生,六四快到了,请你在这里先休息一下。鲍/彤问,待到什么时候?有关人士说,七八天。这七八天是他的七八天,不晓得是多少个七天过去,这个过程不讲了。在这多少个七八天里,为了安抚我的当事人鲍/彤先生受到严重创伤的心灵,我通过家属要求他给我写一个东西,鲍/彤字写得也许不是很好,但漂亮,我说你给我写《正气歌》: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鲍/彤很厉害,把正气歌从头到尾背着写下来了,满纸清秀,非常漂亮,透出正气。人有一股正气,十分邪恶都可以抵挡得住的。我们做律师,经常与邪恶斗争,需要有正气。


      但我们往往为邪恶所缠绕,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律师怎么办?怎么反映出我们还有点勇气与正气?我们作为一个人,还应当有一点人气吧,又怎样去体现人的精神?再把问题引申开来,西政的文正邦教授,有一个很好的提法,非常精彩,他说法是天地间的浩然正气。法本身就是浩然正气。这个判断对我们有启示,很有启发。为什么是这样?我们这些学法用法的人,因为我们手上掌握着真理,因为我们具有铮铮铁骨,我们就有可能通过我们的实务,通过法律,把人逐渐引向善的方面;而后在不同的领域里有可能达到,进而跃入美的境界。现在有的法不够那么美,那是另外一回事。书读得多的朋友知道,世上有些法学思想美得很,很多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美得很,非常美。你看美国那个宪法序言写得多精彩,还能减一个字吗?还能增一个字吗?简简单单的那么百十多个字,用了两百多年,现在都可以不改,太美了。我们从他们那里找到的是这些东西,可以说只要我们运用得好,只要我们有那么一股子正气,我们能够无往而不胜,是不是这样,咱们共同思索一下。


      第八个问题,我觉得,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界定我们律师的好与坏,优与差,小与大,都不太容易。说哪个律师是优秀的,哪个律师是大律师,标准怕难定。因此,讲句老实话,我从一开始就不赞成评所谓的这个佳,那个佳,什么十佳,我不是嫉妒,不是的,我希望人们都佳。但是我们评的那个佳,往往是,十佳变十假,这就太惨了。我是不是在这儿胡乱报道,不是的。中国大陆第一届十佳律师,其中有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赫赫有名,鄙人很荣幸跟他对了一次庭,我不讲他水平怎么样,只考虑他当时是司法厅的办公室副主任,而我们有规定,行政官员不可以做执业律师,不可以出庭,是不是这样?因此我讲,你作为我们律师的领导人,你在法庭之上,在诉讼领域里,连最直接有关的法都不遵循,《律师法》,《公务员法》,你都敢背弃,还有什么资格站在这里?所以我要求法庭驱逐他。他说:北京律师怎么可以这样啊,你知道吗,我是十佳律师啊。他还讲了一个自以为很好的理由,他说我正在申请辞去行政职务。你看,正在申请辞去,这就正证明他现在确实是,因此必须逐出。诸位,这就是我们的佳。如果这个例子还不能说明问题,我再报一例我们的家丑,北京的十佳。其中一位我也是第一次跟他一块出庭,那个法庭开得很大,因为是少年犯,所以律师也多,我们这位十佳,那真的够得上艺高人胆大,他居然、他竟敢完全不看卷,到法庭上,拿起本卷宗就胡说起来了,驴唇不对马嘴,法官也慌了,怎么回事啊?最后他才漫不经心地讲:哦,卷拿错了。你说我们这个脸往哪里放啊,这不是你们的律师吗?而且是你们的佳!


      所以,请考虑一下,不评这个佳好不好,让我们的佳从我们的行业里,从我们的队伍里涌现出来,多好啊。


      第九个问题,众所周知,大陆的律师行业有风险,我们怎样实行自我保护。我们一定要保护自己,我上面讲五气的时候说到勇,那可不是让人蛮干,不是的。关于这个问题,我有四点体会。第一点,要学会,要善于在必要的时候,或者必要的情况下,与某种东西或者某种力量妥协,要善于妥协,学会妥协,妥协是一门艺术,甚至可以讲,妥协就是政治。但又要把话说回来,在妥协之时,在原则问题上又绝不后退半步,就是说要有底线,妥协而没底线就不行了,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诉讼当中的法律问题要尽可能地不向政治靠拢,不把它政治化,更不要去炒作,这是对我们自己一个很好的保护。是的,在诉讼中,有可能遇到敏感问题,遇到政治问题,怎么办?我的体会是,要千方百计地把它纳入法制轨道,把政治问题法制化,一切都按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去办。


      第三点,要善于用专业对抗专制。我们的风险往往来自专制,我们要保护自己,怎么保护?充分运用你的专业,使专制无法施展。我愿意给年轻的朋友讲一句,如果我们的专业还不是那么有雄厚的基础的话,在这方面下下工夫是必要的,是值得的。


      第四点,我从北海、贵阳等等事件当中领悟到一条,在必要的时候,要善于集中或者说凝聚我们集体的力量。我们现在真的如一盘散沙,当然这里面有珍珠那是另外一回事。我们的力量凝聚不起来,容易被人家欺负,受欺之后,还没辙,这不是办法。我无意组织造反,不敢,绝无此意。我只是说我们要凝聚,力量要凝聚,发出声音来,发出我们集体的声音来,我认为有效也有用,这是一种很好的自我保护。


      诸位很幸运,咱们协会有一个何秘书长,昨天经过交谈,我知道何秘书长对于湖南岳阳当年的律师协会发出集体的声音,起了多么大的作用,了如指掌。我简单讲两句这件事。湖南岳阳,两个律师办了一个刑事案子,跟检察官发生了冲突,发生了对立,检察机关动用权力,把律师给收了,关起来了,还不许会见。在这样的情况下,当时的岳阳律师协会会长忍无可忍,紧急召开了岳阳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决定就此事件实行全市律师罢辩,老子不玩了。岳阳的那个决议还指出,什么时候变,变化的变,什么时候我这个决议改变,才可以去辩,要等我通知,在此以前,任何会员不得违反此决议。太精彩了!我当时还没有离开北京市律协,我没有这种胆识,也没有那种胆略,他们做的我做不到,想做也做不到,比起他们来,我是个懦夫。但是他们的经验,真的在我心上烙下了深印。我不知道大家怎么想,岳阳的律协真的是律师的娘家呀,那是真的呀,现在的全国律协,真的是我的恶婆婆呀。


      第十个问题,在座的可能各党各派都有,包括无党派人士,这就有了一个问题,服从组织与遵循法律,何者为先,何者为主,怎么办?如果你是个共产党人,党组或者党委定了,说这个案子你必须这么干,但是根据案情,根据事实,又不能这么办,那你怎么干?这个问题曾经困惑了很多人,上世纪五十年代,北大才女,林/昭,她当年思想最大的矛盾点就在这里,说个人跟组织的关系,怎么解决?怎么化解?她那样的才女都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说明的的确确是个难题。我呢,叫好听一些,高龄嘛,讲难听一点是日薄西山,处于我这样的情况,如果党性原则跟宪法原则发生了冲突,我只能讲,我作为一个律师,一个法律人,要首先遵守宪法原则,因为它是最高,是至高的。从另外一方面讲,你是一个人,那么党员跟人这个矛盾怎么解决?有人讲,先做党员,后做律师。这就有了一个问题,你是不是可以先做律师后做人?我要先做一个人,然后再做别的。如不是个人,讲别的,岂不是空话。因此我的结论是,还是相信法,法律至上。什么三个至上,哪里来的?法律至上,天经地义。

      第十一个问题,律师会面对各式各样的冤假错案,对于你手上的冤假错案,应当把何时视为最后的终结?为什么提这个问题?起因是陕西的一位律师,办了一个非常漂亮的案子,诸位可能还记得,被告人刑事犯罪分子已经推到刑场上了,律师给最高法院发了个电传,陈述冤情,最高法院指令马上停止执行。但两个月之后这个人还是被枪决了。之后律师著文说:枪声一响,我的任务也就结束了。我觉得,他案子办得很好,但这个思想又体现出他在实现任务的过程当中有不够完美之处。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的当事人的的确确有冤情,那么,枪声一响,意味着我的下一个任务开始了。这是新的开始。律师应把事情搞个水落石出,才算完成使命。当然,也会有这样的问题,搞来搞去,搞了几十年,都很难把它弄到水落石出。但是应该顽强坚持,不应轻易放弃,因为你是律师嘛,是不是?遇到冤假错案,遇到非常艰难的情况,我们就放下了,休息了,我总觉得好像是不太够,是不是这样?

           演讲者:张思之,中国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名誉理事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顾问、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2012421日,85岁高龄的张思之大律师在南充市给律师同行讲座。文章来源: 律师文摘,2012510日,博主转自共识网,链接地址:http://www.21ccom.net/articles/zgyj/fzyj/article_2012051159469.html

     

  • 人为什么要遵守规则?

    tb17       人为什么不遵守规则,或者说人在什么条件下不遵守规则?答案很简单,如果不遵守规则不会受到惩罚而且能够带来利益,那么人们一定不遵守规则。

          不遵守规则,或者遵守与别人不同的规则是隐藏在国人心中的一种欲望,此欲望的实现,即使不能带来利益,也能带来与众不同的感受。

          在国外访问,见到几个留学的中国孩子。一个孩子因为经常逃学,考试未能通过。我问:“通不过是不是要重修?”孩子得意地说:“别人要重修,我才不那么傻。”他告诉我,学校的规则是,考试没有通过的学生,如果有医生证明学生在考试期间生病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补考。补考的卷子和原来的卷子基本一样,大概只有百分之二十的题有差异。“我可以让考完试的同学把题告诉我,这样至少可以拿60分。”

           “你怎么才能拿到医生的证明呢?”

           “去唐人街找中国医生,送他一个小礼物就齐了。”

           看着他清澈而明亮且充满得意的眼光,我心里涌上一种悲哀。学校的制度想必是经过充分论证的,其前提假设是每个没有通过考试的学生都是诚实的人,给诚实的学生一个补救的机会,这是教育制度的合理性之一。这个制度在这所有着百年历史的世界名校公平而有效地适用多年,在这个中国孩子这里竟然失效了。

           这样的例子很多。从托福的分数到个人成绩单,小到个人资料,大到以国家名义进行的公证,那些以诚实为前提的规则被我们的同胞耍得一塌糊涂。由于这样的行为被频频发现,很多国家都对中国人采取了严密的防范措施。例如,有些大学在录取中国学生时不得不增设更多的标准,以保证被录取的学生是“真材实料”。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的硕士项目曾要求中国学生的推荐人要写中文推荐信,而且最好手写,因为他们发现那些使用了最诚挚最美好语言的英文推荐大部分出自被推荐人自己之手。我们这个民族的公信度由于人们对规则的不恭而受到伤害。

           遵守规则和诚信之间的关系很具有一些哲理性。规则是约束人们行为的,是社会对应然行为的抽象。抽象的行为规则很有一些符号特征,就如马路上的红绿灯。当规则适用于社会现实的时候,如果现实是虚假的或者扭曲的,规则的意义就不复存在了。把这个意思倒过来说,从虚开增值税发票到卖假货,所有逃避规则的行为都是虚假的。在这个意义上,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是诚信社会。没有诚信社会,法治国家就是水中月,镜中花。那么,一个法律制度的设计,应该怎样才能使人诚信并自觉地遵守规则呢?

           抛却道德说教,保证规则得以遵守的最有效机制是利益调整。人类社会需要规则,因为规则是社会得以维持的必要条件。在一个特定的空间中,如果只有一个人,规则是不必要的。如果多了一个人,一些简单的规则就必需了。比如,两个人如何互不干扰,再进一步,如何互相协调。不幸的是,社会是由很多人组成的,他们不得不依照规则来分享自然、社会、政治和权利资源,因此,规则和人类社会共生,按照自然法学家的说法,是为了保证人类不在互相争夺中毁灭。国家产生以后,在社会中占支配地位的力量所制定的规则获得国家强力的支持,但是规则的遵守主要还是要依靠社会成员的内心对规则的尊重,前提是遵守规则给每个人带来好处。例如,西方社会近代以来法治架构的形成给个人提供了充分的自由和发展空间,人们遵守规则,同时也在法治的范围内获得个人的最大利益。

          人为什么不遵守规则,或者说人在什么条件下不遵守规则?答案很简单,如果不遵守规则不会受到惩罚而且能够带来利益,那么人们一定不遵守规则。偷税漏税是典型的例子,买卖假学历也是典型的例子。一个社会最可怕的是形成一个破坏规则的链条,在这个链条的作用下,破坏规则的行为得到最大限度的承认和保护。例如,凭借假学历凑够升迁的条件,前提是负责升迁的部门认可假学历。遵守规则是利益驱动,不遵守规则也是利益驱动。因此,从制度设计来说,迫使人们遵守规则的最有效手段是运用利益机制,使其损失大于其对收益的期待。

           然而,这么简单的问题在我们的社会中却要复杂许多。中国是儒家思想的故乡。儒家文化,讲究的是礼。礼的核心是不同的社会阶级遵守不同的行为规范,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别亲疏,殊贵贱,每个人因为遵守不同的规则而获得自己的最大利益,社会也因而形成一个和谐的整体。个人的高贵与卑贱经常是和处在什么样的规则调整范围联系着的。故中国虽然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也是世界上最早有成文法的国家,发达的规则曾为亚洲其他国家的楷模,但是不遵守规则,或者遵守与别人不同的规则是隐藏在国人心中的一种欲望,此欲望的实现,即使不能带来利益,也能带来与众不同的感受。即使到了今天,有些人一旦能够通过不遵守规则或者破坏规则而获得利益,则不但窃喜于胸,而且溢于言表。

          更为重要的是,在我们的历史文献和文化遗产中,制定规则者玩弄规则的事例被用来证明智慧,躲过法网是最重要的处世之道。西方用苏格拉底饮鸩自尽的故事证明他对规则的尊重,中国人从中看到的是迂腐。我们自豪的故事是曹操军法严明,但是可以“割发代首”,既表现了法律的威严,也开了法网一面,只有中国人才有此绝招。中国历史上大大小小的战争总有一个规律,赢家都是以“智”取胜,“智”表现为狡猾,所谓“兵不厌诈”是也,两军相对,你死我活,没有规则可言。与此相对照,西方历史上的战争,特别是冷兵器时代的战争,特别讲究规则。如何击鼓开战,如何布阵,如何进攻,如何鸣金收兵等等,均有严格规定,双方必须遵守。甚至个人之间矛盾的处理,也表现了对规则的不同态度。在矛盾不可调和的情况下,中国传统文化讲究“一日百战”,勾心斗角,杀人不见血。西方讲究决斗,两个带着致命武器的人为了利益或者名誉公开杀个你死我活,决斗之前要宣誓,表明自己不用阴谋暗箭。看外国电影中决斗的场面,总有自己支持的一方,心里希望他机灵点,49步就回头向对方开枪,可他偏偏按规则走50步,一个迟疑,结果被对方打死了。我喜爱的诗人普希金就死于与一名法国男爵的决斗,这曾经是我心里的一个结:这个天才为什么这么傻?有一次和同事笑谈至此,看法不谋而合,看来我们都受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在中国的文明史上,各种治国学说主张不同,但重“术”轻“法”是共同的。对人物的评价也表现了这种倾向,即讲规则者败,不讲规则讲谋略者成,成者王侯败者贼。在这样的文化导向之下,一代又一代的人们从小就盘算着怎样凌驾于规则之上或游离于规则之外。结果是时光进入21世纪,建设法治国家早已成为治国方略,但我们看到的不是遵守游戏规则,而是把规则当游戏:三个人以上的排队就会有人加塞、“闯红灯”成为经验和美谈等等。对没有机会从偷税漏税等富人的游戏中获得精神和物质满足的普通人来说,破坏排队或者交通秩序虽然不能带来明显的好处,但至少也能满足一种心理。这可能是导致普遍破坏规则现象的一个原因。

           开头提到的中国学生,在一个普遍遵守规则的社会里,他的狡黠仍然可能给他一时的利益,这个利益就是他没有付出努力也通过了考试,对于努力学习的其他同学来说,这无疑是不公平的。制度的设立者不会想到有人会这样来瓦解这个规则。但是假设下一步他继续这样做,学校必然会发现其中的猫腻,等待他的是开除学籍甚至限期离境的处理。有了这样记录的学生在一个讲信誉的法治社会无法生存,他人生的轨迹就这样改变了。假设学校愚蠢地发现不了,结果对他更糟。首先他会在求职中碰壁,因为他连考官提出的最简单问题也回答不了。很快人们就会发现他是一个劣等学生,成绩单和现实的不符的原因将昭示于天下。时光在玩弄雕虫小技中流走,他连重新做人的机会可能都没有了。推想至此,我打了一个寒噤,决定要对他讲清楚这个道理。我对他说,孩子,尊重和遵守规则是一种教养、一种风度、一种文化、一个现代人必需的品格。没有这样一种品格,你将无法在社会中生存。不遵守规则,你失掉的是信誉。这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你有没有听说温州和汕头的企业重建信誉的努力和他们面临的艰难?个人也罢,企业也罢,不遵守规则可得到的一时的利益和长远的损失相比,后者是巨大的,甚至是不可弥补的。

          他茫然地点点头。

          作者:信春鹰,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政治学研究所副所长,《政治学研究》主编。本文来源《书摘》2003年第08期,博主转自中国法学创新网,链接地址:http://www.lawinnovation.com/html/zgfx50rlt/90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