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儿子娃娃

  • 制度不是用来迷信和“买单”的

    tb12       现在,社会上有些人不管碰到什么问题,总要归结到制度体制上,“体制障碍”“制度缺陷”成了他们推脱责任的挡箭牌。崇尚制度、相信制度是对的,这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但崇尚不能变为崇拜,相信不能变为迷信。动辄就把制度当作“替罪羊”,是在推卸作为制度主体的人的责任,指望制度包打天下更是不切实际的懒汉思维,在实践中不利于制度建设。
           古语讲“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同样如此。任何制度要起作用、要发挥功能,都离不开作为制度主体的人的参与配合。没有相应的制度意识及社会氛围,没有人的接受、认同、遵循,制度就是一纸空文,就是没牙的老虎。这些年,我们的制度制定了不少,从宏观的基础性制度到微观的条例章程,大到国家社会层面的制度安排,小到邻里家庭的公约守则,可谓涉及方方面面,但许多制度作用的发挥并不尽如人意,有些制度甚至名存实亡。制度哲学把这种现象叫“制度空转”:看起来制度在那里努力地做功,但就是对现实社会产生不了影响,因为没有人在意它、维护它,更没有人遵守它。
           也许有人会说,制度就是刚性规范,只要我们把制度内容写得明明白白,把制度条文定得没有漏洞,做到科学严密,怎么会有人敢公然挑战制度的权威?从道理上讲,此话不假,但就制度运行的历史与现实来看,这实在是一厢情愿。
           其实,人与制度的博弈贯穿人类社会制度演化的全过程。在遵守制度中对付制度,在既定制度框架下琢磨趋利避害的策略,运用正当合法的程序让制度变革导向有利于自己的轨道等等,这些行为都是现实社会中制度演化运行的常态。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些民间俗语,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见了黄灯赶快走,遇到红灯绕着走”等等,其实就是对客观存在的人与制度博弈关系的形象表达。
          退一步讲,就算人们主观上真想不折不扣遵守制度,不去打什么“擦边球”,不去刻意“钻制度的空子”,也会发现制度事实上是有“边”的,制度不可能没有“空子”。所谓制度,“制”是边界,“度”是空间。任何制度都有它的适用范围、所属领域,越出边界就不起作用,也起不了作用。比如,制度可以规范人们的行为、协调人们的利益关系甚至确定人们的地位高下,但面对人们的偏好、感情、信仰等这些“超理性”的问题只能保持沉默,硬去干预反而会添乱;又如,不能用美国法律管制中国事务,也不能用党纪要求普通群众,明朝的尚方宝剑斩不了清朝的官等。这些都是制度常识。
           至于“度”,更是制度的本质属性。制度可以细化,但不可能无限细化。即使把制度设计得再严密、把制度的篱笆扎得再紧,制度的自由裁量空间依然存在、也必须存在。遵守制度时选择上限还是下限,偏左一点还是靠右一些,不同的选择会产生不同的制度绩效。类似的行为累积起来,天长日久,结果就会有天壤之别。
    制度是有成本的,制度的实现需要消耗资源,需要配套条件,如果所有这些投入超过该制度所能产生的绩效,这一制度就会得不偿失;还有,制度必然烙有深深的时代印记,超越社会发展阶段“早产”或滞后社会发展阶段“赖场”都会给社会带来闹剧以至悲剧;至于说制度异化,更是制度的一大隐痛,最为大家所熟悉的例证就是“潜规则”。当现实生活中“潜规则”大行其道、受人追捧,“显规则”退隐式微甚至遭人耻笑时,制度就走向了自己的对立面。
           为了解决这类问题,制度经济学把意识形态引入制度,并作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多人对此不理解。制度是明明白白的条文规则,意识形态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观念思想,怎么能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两者合到一块?其实,这是对制度运行及其发展规律的深刻认知。制度是看得见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看不见的制度。有了对制度权威的认同,就会从心所欲不逾矩;有了对制度价值的共识,面对制度的自由裁量空间就不会“过”也不会“不及”,甚至当碰到制度不完善或有缺陷时还会按照制度的价值导向自觉救场补台。
           指出制度的局限及其困境,绝非贬低制度、不信任制度,而是为了消除迷信、走出误区,还制度以本来面目,给制度以准确定位,让制度做它该做和能做的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设好制度、发挥好制度的作用。我们应把制度变革与发展看作一个大的系统工程,既重视作为制度客体的规则内容的科学化,也关注作为制度主体的人的意识培育,还要营造崇尚制度的社会氛围。三管齐下,各司其职,相得益彰,制度建设才能取得明显成效。

           作者:辛鸣,中央党校教授,博主摘自华夏网,链接地址:http://www.hxw.org.cn/html/article/info8232.html


  • 家族企业治理:企业主“六大劣根”

    tb11       中国家族企业的躯体内,存在着一种天生的“死亡与破产基因”,这种基因潜藏在企业肌肤内,“死亡与破产基因”的内部潜藏着一种文化的缺失。从创办企业的第一天开始,家族企业家自身的文化形态、价值观念、思维模式和精神境界就已经注定了企业的失败,之后家族企业的发展不过是将这一切延续罢了。

           中国传统文化要求“礼冶”,认为只要教化人们安于自己的社会角色,就可天下大治。古时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个父亲偷羊,儿子到官府告发,孔子知道之后大骂儿子不仁不义,孔子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即儿子犯了法,父亲要为儿子隐瞒,父亲犯了法,儿子要为父亲隐瞒。这与现代国家的法律原则完全背道而驰。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人与人的彼此关系,认为五伦(君臣、父子、夫妻、长幼、朋友)是人最基本的价值观念,人的一切行为必须围绕着五伦而动。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于是,在家族企业中,大部分家族企业家其实一直是在以一种治家或治国的心态、方法来治理企业。以治家模式管企业的自然就成了“家天下企业”,企业领导是家长,其他人都是家人或仆从。以治国方法管企业的自然就成了“王天下企业”,企业领导是君王,其他人都是朝臣或百姓。我们经常笑话康有为当年死心塌地地坚持君主政体,但其实我们许多人到了今天仍然是康有为的徒弟。

           中国传统主体社会文化给每一个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烙上了无法抹去的痕迹,也给家族企业都带来了深刻影响,造成了整整大多数家族企业家在基本价值观念、基本道德观念、基本思维方式和基本行为模式的严重缺失;造成大多数家族企业家在社会责任感、信誉度、对人才的态度、企业制度化建设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上的偏差,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追根溯源为中国传统六大劣根。

           价值观、信仰缺位:中国家族企业缺少精神层面的内涵,而首先缺乏的就是那种基督徒对上帝的虔诚以及对传统新教原则的笃信,这其中包括平等、博爱、尊重人性、尊重生命、追求人权和人文关怀。家族企业普遍存在一种与现代文明相抵触的价值观念,存在一种与民主、人权、人文关怀、尊重个性和理想主义相悖的文化意识。中国家族企业缺少一种文化底蕴、缺少一种高层次的精神价值、缺少一种脱离草根意识的精神境界。而正因为这一点,才导致中国家族企业的“昙花现象”,使得家族企业不断在商海中被淘汰出局。

    缺乏“绝对精神”:黑格尔说:“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存在着一种绝对精神。”这个绝对精神就像一粒种子一样,其中已经包括了树木的全部属性。“绝对精神”是世界万物内在的最基本属性原则,是固定的、有规律性的,人类生活中的一切事物都是这个“绝对精神”派生和展开出来的。事实上,企业管理也有着其“绝对精神”和基本属性原则,那就是:1.良好的企业文化形态;2.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3.优良的人力资源;4.规则化、标准化、程序化的工作模式。

           而当代中国大部分家族企业的管理模式都距离这个“基本属性原则”相去甚远。家族企业无论是管理模式、管理理念、企业文化和日常业务运作,都落后外资企业100年以上。很多家族企业甚至连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欧美企业的管理水平都达不到轻理性、重冥想:中国传统文化重感情,轻理性、重冥想,轻现实,使得家族企业家在决策中少有理性分析和长期反复论证的态度,更多的是一种激情决策、一种感性化决策,一种诗人式决策,在一种强烈冲动和英雄欲的促使下强行推动一项又一项缺乏科学依据和理性分析的行动计划。

           事实上,中国人的浮躁病从两千年前就已经开始了,有着深厚的文化背景,绝非是二十一世纪的特有产物。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重感情、轻理性、重冥想轻实操,重理想轻实践,这使得中国人的性格中缺少理性、务实和求真的精神。 

           小农思想意识:在中国文化的传统里,有着一种很深厚的农耕文化,农业耕作靠天吃饭,对基础工作的要求十分薄弱,即便是基础工作不牢固,也能够生存得下去。因此,在中国社会的土壤里缺乏“基础至上”的工业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是典型的小农思想,坐井观天,故步自封,裹足不前,很容易坐失良机,丧失机遇。且自私自利、目光短浅、小富即安、各自为政缺乏合作,容易让人想起《三国演义》的“既生亮,何生瑜”的慨叹,又让人想起“一个中国人是条龙,十个中国人是条虫”的讽喻之词。

           而小农意识正是现代中国很多问题的原因。别看有些家族企业家富可敌国,位高权重,但他们的意识之中仍然是一个“农民”。我无意贬低农民,但“小农意识”确实普遍存在于农民的思想意识之中。拥有小农意识的人、奉信各顾各理念的人,无论念过多少念书,背过多少名言警句,都不可能有真正的大局观,不可能有“正见”。 

           “和谐与是非”观:中国传统文化只讲“和谐”,不讲是非对错,不讲正确与错误,中国传统文化所谓的“我”已经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大我”了。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强调“自成一家”的结果,是自决于“大我”的非理性行为。

    于是乎,在家族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一旦出现矛盾冲突,正确与错误不是判别是非的唯一标准,寻求妥协、寻求平衡,寻求折衷成了家族企业家的处世习惯。

           “家本位”观念: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种“家本位”观念,重视家庭、轻视国家、轻视社会。于是,造成家族企业大都是家族化形式,且社会责任感贫弱;中国重视“礼治”,轻视“法治”,强调“人类性善”,过于理想主义,忽视人性中的阴暗面,使得家族企业不重视制度建设,即便是有了制度也不按此执行。 

           中华民族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中国人对权力,控制欲极强,官本位思想很浓厚,深深地烙印在企业家和管理者的思想和管理理念。培育家族企业的企业文化,实质上是一个复制过程,是家族企业的创始者通过自己示范、教育,把自己的价值观复制给下一代的过程。

           创业从来都是在磨难中造就,家族企业更是如此。白驹过隙,中国家族企业创业者逐渐闪身幕后,守业的接力棒将由“第二代”擎起。“富不过三代”,不少人的预言仍在耳际,不过,当下最让家族企业烦忧的却是接班人的问题,“世袭”还是“禅让”?“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国传统伦理观念之下,企业财富的继承往往是要选择下一代。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家族本位”和“公司本位”子承父业成了大多数企业老总的选择之路。“子承父业”的财富交接模式就是父传子的君王制度延续!实质上还是一个家族企业文化“家族本位”和“公司本位”中国传统文化复制品。

            从文化的角度来说,跨国文化交流是不需要走出国门的。也就是说,跨国管理学也是不需要走出国门的。

    作者:曾水良,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原慧泉国际(浙江区)培训咨询总顾问,九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博主摘自价值中国网,链接地址:http://www.chinavalue.net/Management/Article/2012-9-12/200370.html

  • 法治能消除贫困?

    tb10        世界著名投资家乔治•索罗斯(George Soros)是开放社会基金会(Open Society Foundations)创始人和主席,法兹勒•哈桑•阿比德(Fazle Hasan Abed)是公民社会团体孟加拉农村发展委员会(BRAC)创始人和主席,俩人联合撰文说: 

    “得到法律赋权的公民既是民主的保障,也是民主的生命线。只有在人人都能使用法律武器的时候,世界才能战胜贫困。”——《唯有法治才能消除贫困》(金融时报)

     

    这个观点并不新颖,从有文字抑或有生命之始就存在于物种起源之中。几乎被史册反复重复而屡遭暴君视而不见,被庸君肆无忌惮改写,被明君释放又被军权关押。

     

    乔治·索罗斯说:“这些解决方案的成本并不高。我们已在一些地方见到它们的潜在成效,比如孟加拉国的公民社会组织就通过在贫困社群培训数以千计的“赤脚律师”,巩固了贫困人群的合法权利。“

     

    为什么“赤脚律师”能巩固法冶?

     

    因为他们是唯一有权和有专业知识监督法治的专业群体。一个社会是否有公正,就看这个社会的律师的地位。律师多到打赤脚,这个社会不会贫困。

     

    阿根廷有一个“劳工律师协会组织”,打劳资纠纷是免费的。律师从胜诉之后的赔偿费中提取一半作为事后佣金。也就是说,律师要先出诉讼费,败诉血本无归。

     

    企业主闻风丧胆,一般接受庭外调解,满足律师财欲而节省劳工赔款。律师制也不尽公平,至少可以扼制强权一方的为所欲为。

     

    在中国,人民惧怕战争。因为他们生活在没有律师监督军权的社会。1982年阿根廷军政府发动马岛战争失败,反对党一举推翻了阿尔铁里的军政府,从此把军权置于法治之下,由专业律师一状告上法庭,判处了阿尔铁里总统无期徒刑。余党也纷纷受到不同判刑。为死难者讨回了公正。

     

    史书上定义这次政改为“民主回归”。(Return of
    democracy)

     

    从此,南美律师诉讼军政府侵权血案成了近30年来的主要大案。

     

    巴西新任女总统迪尔玛·罗塞夫(Dilma Rousseff)成立真相委员会开始追查在长达20年的军政府独裁统治下,军方对人民的迫害。调查中,关于巴西和巴西总统的痛苦往事开始显现,而其中那些让人不寒而栗的细节,牢牢地吸引了巴西国民的注意力。

     

    军政府独裁统治时期(19641985)的分争一直延续至今。退休的军方将领,包括被控对罗塞夫施以酷刑的76岁前陆军中校毛利西奥·洛佩斯·利马(Maurício Lopes
    Lima)
    ,对显示军方滥用私刑的证据提出了质疑。同时,维权组织正在全力追索洛佩斯·利马,以及其他被控滥用酷刑的军方人物,并包围了他们在巴西各个城市的住处。最近,他们在海滨度假城市瓜鲁雅举行活报剧抗议活动时,在洛佩斯家大门的入口处用红色油漆写下了这样一句话:“一名独裁时期的滥用酷刑者住在这里。”

     

    1979年的大赦使军方将领仍可以免受滥用酷刑的起诉。尽管如此,今年5月成立的真相委员会受命进行为期两年的调查,翻开了历史的血案。

     

    据估计,独裁统治者杀害了大约400人;受到严刑拷打的受难者人数被认为多达数千。

     

    曾是一名将军的缅甸现任总统登盛(Thein Sein,又译吴登盛)正在领导着该国政府,告别过去的独裁统治。其相关举措包括释放异见分子。

     

    今年67岁的昂山素季现在是缅甸国会成员,她曾被软禁15年,一直都是个人牺牲及为人权而战斗的国际符号。当她的两个孩子远离母亲,在异国他乡长大时,她在缅甸饱受煎熬。她的丈夫迈克·阿里斯(Michael Aris)1999年因前列腺癌去世时,她仍在缅甸。

     

    在昂山素季幼年时,其父昂山将军(Gen. Aung San) 协助带领缅甸摆脱了英国的殖民统治,但他于1947年被暗杀,之后,昂山素季目睹缅甸陷入军事独裁。

     

    昂山素季说,“异见分子不能永远做异见分子。我们就是因为不想做异见分子,才成了异见分子。”

     

    她接着说,“我不相信职业异见分子。我认为那只是一个阶段,像人的青少年时代。”

     

    实际上,异见就是律师的专业。若将异见关押,就是关押了法治和公正。这个政府就是军政府。

     

    联合国资料显示,全球约有40亿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是穷人。拯救穷人的办法只有法治。而成本最低的方案就是培训“赤脚律师”。

     

    昂山素季还有一句名言:“并非权力令人腐化,而是恐惧。掌权者因害怕失去权力而腐败。受制于权力者,因惧怕为权力所伤而腐败。”

     

    治疗恐惧的唯一医师就是律师。这正是中国的缺失。

     

    作者:冯梦云,供职于南美《新阿根廷周刋》,博主转自阅想网,链接地址:http://www.thinkread.cn/thought/3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