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1986年7月)被誉为中共一枝笔的胡乔木同志(本名胡鼎新,曾担任毛泽东秘书、中共中央政治局秘书)给律师写下了这首诗。胡老对律师给予了非常高的评价,也寄予很高的期望,同时对律师的生存状况也非常理解与同情。律师虽然戴着“王冠”握着正义的“宝剑”那么“神圣”,但“荆棘”一词说明了道路的艰险,“地狱”一词预示了执业风险。这首诗字句不多,但力透纸背,传递出了律师的信仰、坚持、自信与追求。
律师颂
—— 胡乔木
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
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
律师,
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
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
你的格言: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惟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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