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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学从业者的技艺

    tb20        前两天又去逛了南门的阳光书城,买了一本喻中教授的《法学方法论》,法律出版社2014 11月出版,书中的内容深入浅出,很有启发。网上的一段内容简介的文字,我觉得写的不错。“围绕九对范畴,讨论法学研究的方法、思路,以及法学论文写作的立意、角度、坐标,仿佛文字领域巴乌斯托夫斯基的《金蔷薇》。在此向大家推荐本书,下面是喻中教授在书中的自序,在法制日报上发表的题目叫法学从业者的技艺》

           在法学文献中,法学方法论为题的著作已有多部。我的这本《法学方法论》,暂不讨论法律实践过程中的法律方法,而是侧重于讨论法学研究的方法、思路,以及法学论文写作的立意、角度、坐标。

      按照我的理解,法学方法论应当聚焦于法学研究与法学论文写作的方法。在这样一项精微的智思活动中,注意以下九对范畴,是很有必要的。

      学与术

      法学研究与法学论文写作既然是一项学术活动,那就应当对学与术的关系有自觉而亲切的理解。法律之学与法律之术是有区别的。做一项法学研究、写一篇法学论文,先要有明确的定位,你是要谈”,还是要谈”?“当然不可能泾渭分明,但两者之间,毕竟还是各有侧重,在本质上也是不一样的。早在1911,梁启超就讲过学与术的关系。百年后的今天,学与术的分辨依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远与近

      无论是从事研究还是写论文,总会聚焦一个主题。但是,焦点有远近之分。倘若焦点在远处,形成的主要是法理学、法哲学论文;倘若焦点在近处,在细节处,形成的主要是部门法学论文。无论远近,都必须要有距离感,因为焦点与焦距总是连在一起的,有焦点必有焦距。必须要有一个取景框,要透过一面窗子去看。没有距离感,没有窗子意识,研究者不能从对象世界中抽离出来,就不会看见学术,也不能写出严格意义的法学论文。

      新与旧

      新与旧主要谈学术上的创新与传承的关系。一篇学术论文,应当具备承前启后的功能:既要承前”,又要启后”,前后都要兼顾。现在,为了达到启后的效果,法学论文都要求创新,都希望在法学前沿地带有所挖掘,有所推进。但问题是,何谓法学前沿”?“法学新知如何产生?这些问题,都需要交待。与此同时,“承前也很重要。要有承前传承意识,要有接着讲的意识。用本书中的说法,就是要有学术底色意识,要追问何枝可依。你的学术论文,到底是从哪根树枝上长出来的?是哪根树枝上结出的果?你的学术底色是什么?没有这样的传承”,就只能提供一些没有根基的说法意见”,“泛若不系之舟”,而不大可能成为严格的学术论文。

      宽与窄

      通常说来,法学研究与法学论文写作提倡微观论证”,强调研究小问题”,主张小题大做”,这当然是有道理的,因为小题大做容易写得深入、写得透彻。但是,“窄门宽路是辩证的。选择窄小的研究主题,同样需要宽大的学术眼界。因此,应当站在宽阔之处”,以之作为法学研究、法学论文写作的学术姿态;应当重新审视宏大叙事微观论证之间的相互关系。此外,各个具体的研究领域,也需要宽与窄方面的斟酌。

      褒与贬

      古人说,“一字之褒,荣于华衮;一字之贬,严于斧钺”,可能有些夸张。不过,在法学领域内立言,难免会表达某种价值倾向。因此,“褒与贬旨在区分写作的立场:扬什么,抑什么。在褒贬之间,如何取舍。在社会科学界,向来有价值无涉价值中立的说法。但是,绝对的价值无涉是不可能的,法学论著不可能像纯净水一样无色、无味、无嗅。针砭现实的法学理论(譬如批判法学)很有意义,但也要注意限度、分寸。有一些法律现象,即使应当予以贬斥,但它的学术意义并不能低估,很可能也是一座值得挖掘的法学富矿。还有一些价值层面上的臧否,换个角度、换个立场,可能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要避免偏执情绪对法学理性的过度挤压。

      信与疑

      法学研究与法学论文写作,要善于从不疑处产生疑问。从某种程度上说,怀疑是学术之始。对于某种思想观点,如果深信不疑,可能就不是学术的态度,而是某种具有宗教意味的信仰。从学术的角度来看,一切人造的理论都是可以质疑的。如果进入信仰的境界,那就不可能展开学术上的争论了,那也不再是一个学术问题了。譬如,倘若你确实相信有一个上帝很庄重、很慈祥地坐在云端里,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新儒家新儒学之间的微妙差异,其实就在这里:新儒家以传教的姿态谈儒家,新儒学以学术的立场论儒学。这就提醒我们,在法学研究中要处理好信与疑的关系。

      内与外

      在西学东渐的背景下,流行的学术视角是东与西中与外。所谓比较法研究,就是这种视角的产物。这当然不错。但是,“内与外更具包容性。譬如,我们研究法学理论,但法学理论有法外之理,也有法内之理,这就是两种不同的学术进路。对法内之理的探究,可以深化法学的专业槽”,相比之下,着眼于法外之理,则能够拓展法学的理论视野。我们研究秩序,但秩序有法律之下的秩序,也有法律之外的、法律所不及的秩序。法学研究既要关注法律秩序,也要关注法律之外的秩序。此外,“内与外还可以涉及到若干更加具体的主题,譬如,自由之内与自由之外,有些人想得到自由,有些人又想逃避自由,这是怎么回事呢?

      古与今

      从古今演进、古今变迁的角度从事法学研究,并不仅限于法律史学,而是一个普遍性的法学方法论,因为它有助于强化法学研究与法学论文写作的历史纵深感、历史意识。历史纵深感、历史意识很重要。司马迁写史记”,绝不是为了成为一个专业的历史学家,而是为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在当代,李泽厚有专门的历史本体论”,亦称人类学历史本体论。中国现行宪法序言的起草者同样善于察古今之变、成宪法之序。如果说,前面所谈的新与旧主要是从学术发展脉络的角度谈法学方法,侧重于”,那么,这里强调的古与今”,则主要是从法律发展脉络的角度谈法学方法,侧重于”,譬如,法律演进的规律是什么等。

      法与人

      人们常说,文学是人学,其实法学何尝不是人学。法学研究、法学论文的深度、厚度,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研究者对人的认识理解的程度。如果你对人自身没有足够的理解,你也不可能真正地理解法律。因此,在法学研究过程中,对人的研究堪称一个永恒的主题,也是一个前提性问题。在德国,拉德勃鲁赫写过法律上的人;在日本,星野英一写过私法中的人;我自己则写过宪法描绘的人。我的体会是,法学研究不能只见法不见人,因为法不可能离开人而存在。

      以上九对范畴,构成了本书九章内容的标题。当然,这九对范畴背后的内容,并不能边界分明地切割开来。它们之间有一些交叉或重叠的地带。

    从这九对范畴来看,本书旨在张扬的法学方法论”,其实就是法学的技艺法学从业者的技艺。希望在这九对范畴统摄下的这本《法学方法论》,以及书后附录的几篇个性化的文字,对于读者的法律学术研究、法学论文写作能够有所助益。

    20147

     作者:喻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 我的方法论:欲、能、应、许、恕

    tb10       欲达目的而不能,能达目的而不欲,这两句话法律人耳熟能详,主要适用于区分故意犯罪形态类型中的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但博主今天和大家分享的与刑法无关,与犯罪也无关。

          这么精炼的这两句话是谁总结出来的?

          就在嘴边的话和就在眼前、就在身边的人和事一样,也是往往被忽略。

          为探究竟,百度之,未果。

           上天对每人都是公平的,它在关上一扇门的同时,必定会打开一扇窗。

           虽然没有搜索出想要的结果,但是搜出古人“孔子”,随后不可收拾的演变成了我对“方法论”的思考。

           可能是和关键字“欲达”有关,搜出了“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我又好奇的搜索了这一句话,得知是出自《论语.雍也篇》第30章。

          原文: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

          译文:子贡说:“假若有一个人,他能给老百姓很多好处又能周济大众,怎么样?可以算是仁人了吗?”孔子说:“岂止是仁人,简直是圣人了!就连尧、舜尚且难以做到呢。至于仁人,就是要想自己站得住,也要帮助人家一同站得住;要想自己过得好,也要帮助人家一同过得好。凡事能就近以自己作比,而推己及人,可以说就是实行仁的方法了。”

          看评论说这是孔子关于“仁”的基本主张,接着又搜索了更经典的一句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得知该句也出自《论语》不过是《论语.卫灵公篇》第24章。

           原文: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译文:子贡问孔子问道:“有没有一个字可以终身奉行的呢?”孔子回答说:“那就是恕吧!自己不愿意的,不要强加给别人。”

          在此,不得不说一句百度就是牛,不过博主更想感谢的是古诗文网 (http://www.gushiwen.org/),原因就不用说了。

     

          以上都是水货,下面才是儿子娃娃的干货。

     

          我用鼠标滚动缓慢的滚动着屏幕,不知道为什么,嗖的一下,跳出一串问题。是否有一句话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是否有一种方法是万事通用的?是否有一种方法像套用数学公式一样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此处省略N个字(我的思考过程)……

     

           结论:欲、能、应、许、恕,我的原创“五字箴言”诞生了!!!!!

           解释一下。比如干一件事!套用“五字箴言”

           欲:要有欲望,要发自内心的想干。

           能:要判断自己现有的资源、能力是否能干。

           应:做一个价值判断,反问自己,这事我应该干吗?为什么干?

           许:环视四周,看看盯着自己的一双双眼睛,这是被允许干的事吗?国家、他人让你这么干吗?

           恕:当前四个环节都被否定,或其中一个环节被否定,请宽恕自己,也宽恕他人,世上除了真善美,还有假恶丑。重头再来!

         如果您正想干一件事,正遭遇问题,不妨试一试我的“五字箴言”,或许豁然开朗。

         如果是。请别忘了和我分享,别忘了给儿子娃娃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