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司法实践类作品推荐

  • 法科生的美丽心灵

    tb1

           前两天逛南门阳光书城,一本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法心如秤:法律人的基本立场》吸引了我的眼球。看样子这本书在书店的角落呆了不少时间了,纸张有些发黄了,捧起一翻,哦哟!这不是许身健老师的书吗,前两天我还在政法网络课堂听过他的课。这本书是许老师前些年的文集,光看书中文章的标题就感觉高大上,有内容,故毫不犹豫买下,并一夜读完,收获颇多。今天给大家推荐的该书的最后的一篇文章《法科生的美丽心灵》,尤其出彩的是文章中关于“伟大律师必须符合基本的要求”的一段。全文如下:
           最近,我在中国政法大学主持了由法学院主办,《法庭风暴》的作者勃兰特.戈尔茨坦律师主讲的主题讲座。《法庭风暴》记录的是耶鲁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的指导教师及学生为帮助海地难民争取自由与实现正义,同老布什和克林顿两任总统治下的美国政府进行的一场坚忍不拔的公益诉讼的曲折故事。戈尔茨坦律师向中国政法大学师生介绍了耶鲁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的同学们写下的传奇:1992年,300名因国内发生政变而前往美国寻求政治避难的海地人,被关押于美军关塔那摩军事基地,并被告知如果已感染艾滋病将可能永远不能获得自由。耶鲁师生为帮助海地难民争取自由而与美国司法部、五角大楼以及老布什和克林顿两任总统之间展开不懈抗争。

         《法庭风暴》把读者从水深火热的海地、精英云集的耶鲁校园、海风凛冽的关塔那摩基地,带到了承载着实现公平正义使命的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最后直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获全胜。该书是耶鲁大学法学院毕业生戈尔茨坦律师在进行大量访谈、调查以及查阅海量文献基础上花费六年方写成的一部纪实性法律文学作品,作者通过细腻生动的文字向读者展示了这场惊心动魄的诉讼之战。戈尔茨坦律师到底是耶鲁大学法学院出身,深得美国法学教育真传,讲演简明扼要、条分缕析,他舍弃了讲台和麦克风,直接在台下和同学们面对面,声音清晰而有穿透力,同学们很快就被他勾勒的生动情节和鲜明形象所打动,讲座很成功。
           讲座结束之后,我向戈尔茨坦律师表示祝贺,他说:“我要向同学们传达这样一层意思,只要法科生能够牢记实现社会正义,维护弱者权益的使命,那么法律职业的形象可以永保不堕。耶鲁法学院法律诊所师生扶危济困,彰显了美国法学院所倡导的美国心灵(American Mind)。”我说:“实现社会正义、维护弱者权益的使命绝不是美国心灵的代称,尽管美国有世界上最庞大、最优秀的法律职业群体。但是,您也不要忘记,和您在耶鲁法学院同住一个宿舍的舍友在维护海地难民权益的这起名案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有关媒体揭露,此公在政府秘密文件里极尽文过饰非、遮丑藏拙之能事,与法律诊所的同学渐行渐远。法律人的职业理想在任何国家的法律职业当中都是难能可贵的,我的同事萧瀚提出,伟大的律师必须符合基本的要求,首先,要具备敏感、坚强和充满爱心的心灵品格;其次,能够以理性、合乎人类基本道德的方式做出常人难以做到或者不愿意、不敢做的正义举动;第三,不因此而在明知或者放任地伤害无辜的人。我认为,上述标准是法律人应当孜孜以求的高标准,这才是一种值得称颂的美丽心灵(Beautiful Mind)。在维护海地难民权益案件中,不畏艰险的耶鲁法学院法律诊所的同学们身上体现的就是法科生的美丽心灵。”
          的确,耶鲁法学院同学在代理海地难民案件时体现出的勇气和责任感是弥足珍贵的。耶鲁法学院是美国法学教育的塔尖,里面会聚着来自美国及其他国家的精英,耶鲁追求的是现代大学精神:教育是培养人、造就人的机构,它要使青年人充分发展自己的能力,体现个性,使受教育者成为有尊严、有勇气,可以有所担当的具有创造力的现代公民。现代大学强调学生要“树立标准、展示理想、坚持价值”,培养学生能够拥有独特的、不同于蝇营狗苟的高贵精神,鄙视短见的实用主义,追求虽然被现实嘲笑但是具有永恒意义的价值,比如忠诚以及信仰、责任及勇气。总之,大学除了要教会青年人谋生的本领,还要使青年人拥有美丽心灵。
           那么,法科生的美丽心灵如何具体理解呢?耶鲁法学院前院长科罗曼在《迷失的律师》一书中做了很好的解读。他指出,法科生基于各种考虑准备投身律师行业,追求金钱、权力、地位及声望者是多数,以上述目标体现职业的满足感,这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而不必苛求。但是,这些目标并非法科生的最高职业理想,如果所有法科生以上述目标为圭臬,那么法律职业就没有了灵魂,成为利欲熏心的生计而不是以追求社会公益为本的职业。科罗曼提出,美国法律职业理想的衰落的直接原因在于职业价值的危机,律师并非单纯的技术人员,他们应当追求超越技术层面的精神追求。科罗曼提出,美国法律职业的危机是精神危机,危机源于美国律师政治家职业理想的式微。依照律师政治家视角看来,法律人的道德追求优于技术取向,应当倡导以社会公益为本的奉献精神。这就是法科生美丽心灵的权威解读,正如旅日学者季卫东所说:“铁骨铮铮不畏权贵、诚心拳拳善待贱民。”这正是律师职业最需要的品格和素养,也是法治秩序的真髓所在。
           法科生的美丽心灵是法律职业获得人民信赖的关键,这是我国法学教育改革中不应忽视的一个重要议题。除了强化职业技能训练,为实现以委托人为中心的代理打下能力基础,同时也要强化职业伦理教育,使我们的法科生拥有美丽的心灵。我也是一名政法大学法律诊所的教师,今后如果遇到诊所学生因棘手案件倍受打击、极度郁闷的时候,我将鼓励他们说:“为弱势群体免费代理功德无量,你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会为你的信心和勇气骄傲,祝你德才兼备,拥有法科生的美丽心灵。”

  • 著名学者江平教授对中国律师的忠告

    tb2      本文是1997年江平教授应北京律师协会之邀为北京律师作了一个演讲报告,原载于《中国律师》1997年第8-10期。
          《著名学者江平教授对中国律师的忠告》全文如下:
          坦率说来,从教四十多年,讲台上是不害怕的,但平生大概这一堂课是我准备最充分的一堂课。面对着这么多律师,这个题目我是不敢讲。我考虑了半天,我想从八个问题,也可以说从八个问题想到的来讲一下。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今天可以说是跟大家交换意见、谈谈心。

           第一个问题,我想从美国律师的社会形象讲起
           为什么要从美国律师的社会形象讲起呢?因为我到美国去以后,感觉到美国律师受人们羡慕的程度和美国律师在社会上受人尊重的程度看起来有一些差别,有些反差,或者说反差相当大。看起来社会上的职业,有的很受人羡慕,或者人们在选择职业的时候放在最先的地位来选择。但是,这样一个职业并不一定在社会上就得到人们更大的尊重。因此,受羡慕的和受尊重的这个差别引起了人们很大的关注。有的很受人尊重但不见得人们都愿意去做。比如说美国的神职人员,大概美国很少有人愿意来考神学院,神父、牧师,恐怕也不是很多人愿意来当的。但是,对于律师来说,恰恰相反。律师这个职业,大家都知道在美国确实是非常热门。人们考法律专业,已经成了第一个选择。它的收入之高超过了总统。这一点确实令许多人羡慕。但是,美国律师的形象在社会上并不很高,或者说它是一个相当大的负面形象。我看这个反差可能正好跟神父相反。神父没人愿意去当,但是当了之后,人们对他的评价很高,很尊重。再拿医生来比较。在美国,医生的待遇跟律师差不多,或者仅次于律师,医生的社会羡慕度和他受社会的尊重度也是属于比较正常的。人们也愿意从事这个职业,而且这个职业在社会上受到了比较大的尊重。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出,在美国,律师这个职业的社会评价和它受羡慕的程度成了一个反比,人们说它是个反差很大的职业。美国有一个笑话说,一位医生、一位教师、一位律师死后到了天堂,等待分配住处。圣·彼得分给医生一套充满阳光的房间;分给教师一套别墅;分给律师一栋大厦,而且有许多舞女在为之缓歌慢舞浅唱低吟。医生和教师都不服气,就找到圣·彼得,说为什么给律师这么好的待遇,而给我们的比他还要差呢?圣·彼得回答说,物以稀为贵嘛,他是第一个到天堂来的(律师),当然要住得好一点啦。我想,律师能够升入天堂的,在美国人看来是寥寥无几的。医生和教师因为进入天堂的太多了,所以拿到一般的东西也就可以了。这样的一个比喻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说明作为一个律师,人们对他的评价或者对他的挖苦是比较多的。当然,严格说来,律师本身带着很大的困难。
          我们可以说,神父是靠着他的上帝的光环,制成了他的王冠,也可以说,牧师、神父没有什么得罪人的地方。他在人死的时候给予忏悔,挽救人的灵魂,所以,他永远是处在一个有利的地位。那么教师呢?他播给人们的是知识,从没有知识到有知识,恐怕教师也不会受到人们的非议和不满。医生给人们带来的是生命,当然他得到的也会是很多的歌颂。而我们律师,总是在诉讼争议也好,其他方面也好,给一方带来了好处,可能或者必然的就要给另一方带来一些灾难。所以,不论你是打胜一个官司也好,打输一个官司也好,我看你都要受到人们的指责。如果你打输了一个官司,对方的当事人也会骂你。从这一点来说,我们律师职业自身存在着招致不满的这么一种可能性。由此,我就想到了胡乔木同志写的歌颂律师的诗里面的一句话:“你带着荆棘的王冠而来。”这可以说,律师的王冠是由荆棘编成的。我觉得胡乔木的诗里面有深刻的含义。如果说神父的王冠是靠着上帝的光环编成的,教师的王冠是由智慧的明珠编成的,医生的王冠是由生命的玫瑰编成的话,那么我们律师的王冠是由荆棘编成的。这一点,既说明了他任重而道远,他的道路崎岖坎坷,不能是那么一帆风顺,也说明了他自身的使命重大。当然,在乔木同志的诗里面,还提到了“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说作为我们国家的律师,这两个应该是同时产生的。既有着荆棘的王冠,又握着正义的宝剑。
           从我们国家现在律师的形象来看,总的来说,还不像美国律师那么坏。因为我们刚刚恢复律师制度十多年,我们的工作和带给社会的印象还不错。也可以说人们对于律师的歌颂现在还多于对律师的谴责。大概还没有看到一部电视剧或电影里面写哪个坏律师的。可是,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律师的形象在社会上现在是每况愈下的,并不是呈上升的趋势。这一点应该引起我们每一个人的注意。在我们身上具有两样东西,一个是荆棘的王冠,一个是正义的宝剑,而这将是我们在社会中的形象。
           职业形象是由执业群体的一言一行形成的,将来我国律师给人的职业形象是什么,这一点非常重要。我们现在看到法官的、公安的、工商管理人员的形象,或者其他的某一个职业的形象,脑中会是一个什么看法呢?我想一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首先离不开他的职业。如果一个职业形象已经被社会否认,那么,我们在从事这个职业时,就不会感到有多大的光荣。只有我们从事的职业的形象光荣,我们每一个人才会有光荣的感觉。所以,在这一点上,我觉得中国今天到了需要很好树立律师职业形象的时候了。而这样的一个形象要靠每一个律师自身的作为和表率来给社会答案,答案是我们自己写出来的。当然,社会的形象、职业的形象并不完全等于你个人的形象。美国虽然总的律师形象不好,但是个别律师光辉的形象也不在少数。我们在美国各地,感觉到林肯的形象是非常高大的。林肯的高大形象,一半是他的总统形象,一半是他的律师形象。正是因为他作为律师,掌握着法律正义的宝剑,才能够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敢于废除农奴制度。我之所以从美国律师形象谈起,就是希望中国的律师,能够以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第一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