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将集中管辖 Post author:儿子娃娃 Post published:2015年5月10日 Post category:其他 / 原创作品 Post comments:0评论 2015年4月29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信息,自2015年5月4日起,乌鲁木齐市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将指定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哈萨克语案件由乌鲁木齐县法院管辖。 如果您想了解在乌鲁木齐关于醉驾的更多详细内容,您还可以关注《乌鲁木齐市关于办理危险驾驶机动车辆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办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标签: 乌鲁木齐, 原创, 管辖, 醉驾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 在下一篇文章美与悲剧 儿子娃娃 儿子娃娃 阳清波律师的博客 这里信仰法治 为问号寻找句号 你可能也喜欢 新疆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速算表) 2015年4月22日 我的方法论:欲、能、应、许、恕 2015年5月16日 本地(乌鲁木齐)法院裁判文书中的高频数字 2015年4月4日 发表回复 取消回复CommentEnter your name or username to comment Enter your email address to comment Enter your website URL (optional)